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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樓齊賢
  在民國二十七年的時後,教育部頒布「青年十二守則」,規定學校在週會的時後宣讀,目的是希望將四維、八德與三達德的精神透過守則宣讀的過程中,規範學子們融入
修已善群、處世待人的行為標準。與其說「青年十二守則」是硬性的道德規範,我認為不如稱其為觀念的軟性建立。因為如果不透過積極的宣導、推廣,使這些好的道德標準在學子心中念茲在茲,如何讓學子們長大後遇到利害權衡時,能毫不猶豫的作出盡善的決定?所以,在討論師長們有沒有足夠的學識修養可以詮釋道德規範之前,還是多多用文字、話語宣導道德性訊息。

  有句古言「求木之長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遠者,必浚其泉源。」意思就是要讓樹木長的高又直,想讓河水流的更長更遠,就必須鞏固樹木的根,挖深河水的源頭,也就是強調開始、源頭的重要,避免始亂終棄、步入歧途。還有一句古言「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」也就是如果不先建立基本的規則,讓青少年在生活與處事上有所依循,就會讓他們難以步入正當的坦途。尤其有很多犯罪的人,都怪師長、父母沒有教導正確的觀念,讓他們不知道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。這實在令人很憂慮,是教育失敗,還是疏於嚴管。

  在理財教育部分也是如此,市面上許多青少年理財教育類的書籍,從父母如何給零用錢,到隱約走向認識投資理財的工具,尤其更甚者,還有教國小孩童透過玩大富翁的遊戲,認識總體經濟面的指標與金融、原物料漲跌判讀。這麼急著教大專院校才學的知識,是否揠苗助長,見仁見智,我不予置評。不過我對青少年理財教育這部分,抱持著基本觀念須先建立,良號態度須先養成的基調。因此,我研擬一套「理財十二守則」,希望藉由此守則幫助大家一開始就建立正面、正確的理財觀念與態度。

  理財十二守則內容如下:

  一、自律為理身之本

  二、反省為理心之本

  三、惜時為理時之本

  四、好學為理智之本

  五、尊重為理人之本

  六、分享為理愛之本

  七、計畫為用財之本

  八、勤勞為賺財之本

  九、節儉為省財之本

  十、有恆為存財之本

  十一、謹慎為護財之本

  十二、信用為借財之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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